刑事申訴書
申訴人:
申訴人 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 第 號 書不服,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審 書復印件一份
申訴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 本申訴狀供刑事案件申訴主體提出申訴時使用,用A4紙書寫或打印,左邊留2.5cm、右邊留2cm邊距。
2. “申訴人”欄,系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或者出生時間、民族、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組織機構代碼、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3. “申訴人”署名欄,系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名捺印;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