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 黎錦律師 暇日追補
執行監督申請書(適用于執行程序嚴重違法)
申請人(被執行人):XXXXX
被申請人:XXXXX。
(其他)被執行人:XXX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對XXXX中級人民法院(XXX)[]XX執復XX號執行復議一案及XXXX人民法院(XX)[]XX執異XXX號執行異議一案進行法律監督,督促其改正、撤銷違法裁定。
事實與理由:
案號為XXX湘XXX執異XX號《執行裁定書》在審理過程中存在嚴重程序違法,XXX中級人民法院未依法撤銷原裁定并發回重審,請求貴院依法對該案進行執行監督。
X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XXXX)湘XXXX執異XX號《執行裁定書》。該案的合議庭成員由審判長XX、人民陪審員XX、人民陪審員XXX組成。
XXXXX中級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XXXX)[]XX執復XX號《執行裁定書》認為:“該案的異議審查合議庭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系程序瑕疵,現并未有證據顯示該瑕疵損害了XX公司的實體權利。”
第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5號)(以下簡稱“《陪審司法解釋》”)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法釋〔2020〕21號)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答復》第11條的規定,人民陪審員不得參加本案的審理,(XXXX)湘XXXX執異XX號《執行裁定書》存在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情形。
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修正)》第三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可以認定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二十三條規定,異議裁定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裁定撤銷異議裁定,發回出具該異議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審查
因此,XXX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存在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但XXX中級人民法院并未裁定撤銷異議裁定,發回XXX人民法院重新審查,請求貴院依法對該案進行監督。
綜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2020修正)》第71條、第72條的規定向貴院申請執行監督。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蓋章):XXX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