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案例:遲延履行的違約金一般不再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蔡某與某釀酒公司合同糾紛執行監督案
【裁判要旨】:裁決確定的違約金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之日起算,延伸至實際付清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之日止,其實質上具有一般利息的屬性,亦與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計算期間重疊,以該違約金為基數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缺乏法律依據。
【案例文號】:(2022)最高法執監45號
掃一掃,關注
電話:13691255677 QQ:798329907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南大街10號
copyright @ 2015-2022 www.beijing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18016976號-1
贏了-再審申訴律師網 技術支持:昌龍中國(B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