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書專欄簡介民事再審申請書,是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裁定或者調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審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時使用的文書。
民事再審申請書(模板)再審申請人張××因與被申請人××公司、第三人×公司××糾紛一案,不服××省××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終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項之規定,向××法院申請再審。
行政再審申請書參考樣式再審申請人張××因與被申請人××政府××行政行為一案,××市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或裁定),裁判結果如下:……。張××不服提起上訴后,××省高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終字第×號行政判決(或裁定),裁判結果如下:……。
民事再審申請書參考樣式再審申請人×××因與×××……(寫明案由)糾紛一案,不服××××高級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號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書,在法定六個月申請再審期限內,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書樣式再審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x項、第x項之規定或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x項、第x項之規定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書(民事、行政、刑事)再審申請人×××因與×××……(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寫明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年××月××日作出的(××××)……號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現提出再審申請。
民事再審申請書是指民事案件當事人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不服,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時使用的一種法律文書。
再審申請書格式范本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簡稱“兩類案件”)。對兩類案件申請再審的,應當向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再審的材料。
民事再審申請書格式文本參考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李××,女,漢族,××年××月××日出生,個體工商戶,住××市××區××路××號(李×之女,李×于××年××月××日死亡),(送達地址與上述住址不同時應另行單獨寫明)。電話號碼:××××。
再審申請書參考文本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因××糾紛一案,不服××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號已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書(民事、行政申請再審用)“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欄,系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或者出生時間、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有效聯系電話、郵寄地址等;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有效聯系電話、郵寄地址。
